监察御史隋唐时期是正八品下,唐、宋两代为八品,明代初是正九品,洪武17年升至正七品,清代初则是正七品,乾隆十七年升为从五品。
监察御史主要是为皇帝办事,为皇帝服务。主要是监察百官,代替皇帝巡视郡县,虽然监察御史都是监察机构中的人,但是却是直接受皇帝派遣,由皇帝直接任命,因此虽然监察御史的官职不大,但是监察御史的权利是很大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