票据行为的目的是什么?
票据行为是以票据权利义务的设立及变更为目的的法律行为。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票据权利义务的创设、转让和解除等行为,包括票据的签发、背书、承兑、保证、参加承兑付款、参加付款、追索等行为在内。狭义的票据行为专指以设立票据债务为目的的行为,只包括票据签发、背书、承兑、保证、参加承兑等,不包括解除票据债务的付款、参加付款、追索等。
票据行为的特点是什么?
1、票据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。
2、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有价证券。
3、票据所表示的权利与票据不可分离。
4、票据所记载的金额由出票人自行或委托他人支付。
5、票据的持票人只要向付款人提示付款,付款人即应无条件向持票人或收款人支付票据金额。
6、票据是一种可转让证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