傈僳族以前有哪些禁忌?
傈僳族地区新中国成立以前形成许多习俗禁忌。例如,傈僳族妇女在怀孕后不能烧带杈的柴,否则孩子会长兔唇;背柴不能与猪草合背,否则生孩子时会出水;不能吃黄瓜子,否则小孩身上会长花花绿绿的斑点;不能双脚跨过拴马的绳子,否则孩子生不出来,等等。
由于傈僳族不会计算婴儿的出生日期,很多孩子都是在田间、地旁出生的。若在家中生产,则一般由产妇的母亲来接生,母亲年迈或已去世的,由婆婆接生,婆婆不在,就由男方或女方家的姐姐接生。如姐姐也没有,才在亲戚中找合适的老人接生。婴儿的胎盘被认为是最脏的,要立刻埋到1里以外的地方。现在,随着社会的进步、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,这些禁忌已逐渐失去影响。
傈僳族的婚姻和家庭有哪些风俗?
傈僳族的婚姻和家庭的基本形式是一夫一妻制。在形式和过程上则具有较为独特的特点。男女青年婚前享有较大的社交自由,人口较多的村寨,习惯上都要利用新建的空房或修盖窝棚,为男女青年的社交活动提供方便。男女青年到晚上可以自由到这样的房内弹弦子、唱调子,闹到深夜大家都围火塘而卧。有时,这种社交活动也可在看守庄稼的窝棚里进行。女孩子到十三四岁要行“穿裙礼”,行过穿裙礼后即可参加这种社交活动。
过去通常男女在幼年时,即由父母代为订婚,有的甚至指腹为婚。聘礼很重。姑舅表优先婚配权也很盛行。傈僳族有句俗语:“树最大是杉树,人最大的是舅舅。”因此,形成“有女先问舅”的习惯。今天,傈僳族男女青年婚恋自由,婚姻家庭建立在自由恋爱的基础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