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公租房立户需要哪些材料?
(一) 《深圳市户口市内移居申报表》 (点击下载);
(二)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户口簿 (核原件,不收复印件,属集体户不需提供首页) ;
(三) 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(核原件,收复印件) :
未婚:不需提供;
已婚:提供结婚证(居民户口簿“户主或与户主关系”栏可直接反映婚姻关系的,不需提供);
离异: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加盖已生效章法院判决 (民事调解) 书;
丧偶: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,居民户口簿“婚姻状况”栏已登记为“丧偶”的不需提供。
(四)如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,提供《出生医学证明》,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明材料(核原件,收复印件,居民户口簿“户主或与户主关系”栏可直接反映双方关系的,不需提供)。
(五)本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院校集体户毕业生,符合迁至本人或配偶公租房立户条件的,除上述材料外,还需提供毕业证(核原件,收复印件) 。
深圳公租房立户一般审核时限为几天?
申请人在网上提出申请的,公安机关预受理审核时限为5个工作日,转入补正程序的除外。公安机关预审核通过后,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公租房所在地派出所(户政中心)办理。
申报信息、审批进度、办理通知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"“深圳公安”微信公众号告知,也可在微信公众号“个人中心”查询审批进度、在办业务等。需申报人配合的,将会电话通知,请保持通讯畅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