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叫“代开发票”?
代开发票,是指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(或提供劳务服务方)的申请,依照法规、规章以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,代为向付款方(或接受劳务服务方)开具发票的行为。《代开发票》规格为210×140mm,一式三联,第一联存根联,印色为黑色;第二联发票联,印色为棕色;第三联记账联,印色为绿色。
什么是作废条件?
什么是作废条件?
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,为所称作废条件:
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、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;
➁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;
➂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“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”、“专用发票代码、号码认证不符”。